临沂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杜庆栋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899

为切实做好临沂大学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好地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20号)和《临沂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 生命科学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并对本次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2. 生命科学学院成立复试纪律监督和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

3. 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本学科导师或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根据复试要求和复试细则,实施具体复试流程。

二、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4A类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均可参加复试。

2.调剂生要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调剂工作要求,考生的分数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国家2024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我院接收生物与医药等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学生调剂。

3.一志愿考生复试按过线人数进行复试;调剂考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如果报名总数低于需求人数,则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复试。

三、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考生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于2024329前发送到:sky@lyu.edu.cn,复试当天入考场前进行现场二次审核,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进行复试。

拟调剂的考生材料于2024年 4月10号前发送到sky@lyu.edu.cn

(注:相关资格审查材料整合到一个压缩文档中,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如:生物与医药+张三+资格审查材料)

1.复试资格审查

1)应届生: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人高考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提供相应成绩等材料。

2)往届生:所有往届本科毕业生都应提供: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所有该类型考生都应提供: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①《入伍批准书》;②《退出现役证》;③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原件。

2.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网上报名阶段申请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该项材料审核由各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等方式完成(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最终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复试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党或团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盖章),以及《临沂大学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并根据复试要求按时提交。

4.体检

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对于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2024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现场复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统一标准。复试总成绩100分,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三部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普通生物学》,考试时间1小时,以100分计,60分合格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含综合素质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以100分计。综合素质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和实践(实验)能力掌握程度,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具备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情况;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外语听说测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交流的能力及对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综合评价考生的综合专业素养及培养潜力。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细胞生物学》和《现代分子生物学》两门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试时间为每门课1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确定

1)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2)各项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复试工作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1)专业素质考核笔试时间:2024331日上午8:00-9:00

2)面试时间20243319:30-12:30

3)同等学力加试时间:2024331日下午15:00-17:00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预计2024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流程

1)现场资格审核;

2)缴费;

3)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4)进入考场笔试

5)进入面试。

4.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时间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开。招生学院审查调剂资格后,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我校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与考生联系确认,调剂考生应在得到发放复试通知信息所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信息。逾期则认为考生个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拟录取

1.总成绩核算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总分和复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2.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各个考生进行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开排序,一志愿录取工作完成后,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专业素质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5)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

6)因违反国家、省和临沂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

7)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

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发送录取通知后通过电话等形式逐一落实并征求考生意见,所有考生必须在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并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处及学院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

七、相关工作制度

1.责任追究制度

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临沂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对考生、对学校、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和公开。学校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等。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设置专用咨询电话,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

3.复议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或学校纪委监察处提出实名申诉或举报,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按程序组织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公布。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临沂大学研究生处公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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